这将是一个实验性的专栏,姑且称之为“丢手绢”,我和張子易(ID:staymuse)决定互相约稿,以督促对方能继续写点东西,好让这取之有尽的文思能看似不竭地流淌下去。丢手绢的意思大约是把那样一个话题丢在你身后,你就去拾起来写,在这中间会有许多莫名其妙的感触,也会有一些看起来别致的灵感,但愿有吧。 ㊣ 今年,朴树42岁了。 年他拿了22座奖杯,随着第二张专辑《生如夏花》的如鱼得水,他借着那股浪,默默地让自己沉到了海底,逃难似的把自己赶出了娱乐圈,整整五年不再写歌,生活规律,看书、遛狗、调理身体。 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是在什么时候是在什么情境之下听到朴树的第一首歌,更别提那第一首究竟是《白桦林》还是《那些花儿》了,只感觉他写的旋律在当时听来都洗脑极了,就好像在遇见他的声音时,听觉被额外地支配出来,放进一台洗衣机和他的歌声一起洗了一遍,洗过一遍之后就很难忘记了,隔三岔五就想起。 他唱得太直白了,听起来像没有任何的修饰,没有任何的雕琢,就平铺直叙地把自己的词曲一个字一个字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抛过来,有一个很美妙的弧线,你只能捧出一双手去接,就好像他在向你吹嘘“我朴树可是一个多么有才华的人呐,可我懒得搭理你们。”所以你会在《妈妈,我…》里听到他唱“知道吗,我是金子,我要闪光的”,带着一股不可能被同化的戾气。 记者说,当朴树一身白衬衫拿着烟盒问记者抽不抽的时候,他已经跟当年那个厌恶采访只肯用最简短的话回答问题的朴树说了再见。我想这才证明,他恰恰没有和自己再见。 年年底的跨年演唱会,他第二次站在荔枝台的舞台上,唱了三首歌,第三首《那些花儿》是和范玮琪一起合唱的。在唱的过程中,你其实可以发现他甚至有些不敢直视范玮琪的眼睛,一直不断地摇晃着身侧,眼光好像闪烁着避开看向不远的地方,然后又转回对视的角度,想唱几句,却不安地唱不出来,支支吾吾,于是只好闭上眼睛,面对话筒,继续唱起来。 这就是那个我所知道的朴树,永远局促着,有一种不自然的安稳。 年朴树复出和张悬开“树与花”系列演唱会时,记者问他说,现在的朴树和当年的朴树有变化吗?你怎么看过去的自己? 朴树说,过去的朴树没什么可取之处。以前自己是家里的一个“雷”,随时爆炸。以前自己不会唱歌,写歌时特有感情,唱的时候就完全不在状态。他说,过去的我,缺点和优点都很明显:缺点就是不自在、不自然,说好听点是完美主义,难听点就是很刻意;优点也很明显,就是感情太多,特别充沛。 我知道,人在自省的过程里,可以发现新的自己。 但他在自省的过程里,却让我越发能感觉到那个当初不自在、不自然的少年,能让人感受到多么特别的自在,和自然,就像一颗在树丛里被发现的绿色的、不刺眼的金子。 后记:写这篇之前,我拿了一打啤酒开始边喝边写,听着他的歌,不知怎么的,就哭出来了,也突然就写不下去了,见谅。 StayGold,PonyBoy! 树更像一种活的姿态 赞赏 人赞赏 北京治疗白癜风最专业的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口碑最好的医院 |